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6年3月24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围绕推动先行区建设、示范区创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四个方面重点要求”“八个方面重点任务”,聚力实现“五个新突破”,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今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本年度自治区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投资完成率、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全域旅游发展机制、旅游业转型升级、品牌知名度培育、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情况,以及发展特色农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总体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及深化农村改革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规定落实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8.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规划与建设、产品与质量、标志管理与品牌建设、发展与促进等规定落实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9.开展宁夏农垦改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系列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体制机制类和功能使命类两大改革任务,深入推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展情况,以及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调研报告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10.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大病精准救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在严重慢性病、突发重大疾病、传染病等大病精准救治、大病患者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大病医疗救治服务能力与保障、医疗费用精准减负、建立健全大病救治长效机制、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在大病救治中的应用等方面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报告。重点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情况和成效,“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实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2025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民族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法治宣传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发挥法治在创建示范区中的护航作用,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外事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合法性与规范性、基层自治制度落实、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6.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全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救助、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17.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高等教育布局优化调整等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推动建设美丽宁夏
18.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5年度及“十四五”全区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污染治理、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目标完成情况,“十五五”生态环保主要工作规划,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19.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城市污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
20.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情况的报告。重点聚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建设及群众搬后生产生活情况,有关部门政策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1.协同部署开展宁夏环保世纪行活动。重点围绕“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循环经济发展及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安排等开展专题调研和媒体舆论监督。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和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开展法治宣传,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美丽宁夏建设。
以上4项任务,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
2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全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党委“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检察机关聚焦金融、电信网络、医保社保基金、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环境等重点领域,贯通“四大检察”职能,履职检察职责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全面了解我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积极成效以及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安排建议。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5.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法院与政府的联动机制落实,畅通企业破产渠道、严厉打击破产逃废债,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4项任务,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26.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决算。重点是2025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总量、结构与预算比较的变动情况和完成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完成及其效果、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7.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是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预算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尤其是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绩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防控等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8.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今年以来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9.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1-8月份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情况,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批准2026年预算决议的情况,2026年1-8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重点支出预算及政策执行、预算绩效评价、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0.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政府债务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情况,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政府债务项目安排、调整、实施和资金使用与绩效,特别是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政府债务偿还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违法违规举债追责问责结果情况,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包含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3个子报告)。重点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结构、分布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情况,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保障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安全等情况,以及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加强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管理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是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是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
在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调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要求提出议案,严格按程序报批,及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以上8项任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推进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及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3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6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2026年各单位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5.听取和审议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及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重点是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及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6.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十二次全会暨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实施监督,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二是严格依法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和实施监督法办法,依照法定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增强监督实效。深化完善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备案审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代表履职等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监督效能。四是加强协调协同。办公厅统筹做好各专工委开展调研、执法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计划的各项安排,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监督任务。
